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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9集 见道以五蕴之正见为先 正国老师
2019-02-14 16:30:43  类别:阿含正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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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欢迎大家收看“三乘菩提之阿含正义----兼论唯识学的最早根据”节目。
今天我们要跟诸位菩萨一起来探讨有关“见道以五蕴之正见为先”这个题目。这个议题在修学上是属于非常基本与重要的,因为无论在阿含解脱道、般若实相,或者唯识增上慧学的亲证上,都与对于五蕴的正确理解有密切的关联。
一开始我们大略地说明五蕴的意思,五蕴就是说包括色、受、想、行、识这五个法。这个色的部分就是说包括五色根跟内六尘;受蕴的部分包括三受、五受,五受就是苦、乐、忧、喜、舍;想蕴就是对于境界的种种了知,或者种种的想法;行蕴主要就是种种的身、口、意行;识蕴包括了六识心。这里我们可能会有一个问题,就是说为什么要施设这五蕴呢?这是因为其中的这个色蕴,是因为一般的欲界众生对他们来说,这五色根跟内六尘是非常重要的,通常被众生所深深地执著,因此佛世尊就要施设这个“色蕴”,让众生了解它的生灭虚幻性,以及染著的过失。
那“受”跟“想”这两个基本上是心所法,可是为什么要在51个心所法中特别单独把这两个心所法挑出来,而施设为“受蕴”跟“想蕴”呢?我们来看在《阿毘达磨俱舍论》卷1中,有这样的开示:
【何缘世尊说余心所总置行蕴,别分受想为二蕴耶?……诤根有二,谓著诸欲及著诸见。此二受、想,如其次第为最胜因。味受力故贪著诸欲,倒想力故贪著诸见。】
也就是说,众生之间产生诤论的主要根本原因,最主要是因为贪著诸欲,以及执著诸见,这两个就相对应至受蕴跟想蕴,因此为了让众生明了执著受蕴跟想蕴的过失,因此特别要单独施设这两个蕴,而将其他的心所法跟心不相应行法,归摄到行蕴之中。所以说五蕴就可以概略分为色法、心所法跟心法,当然这里面行蕴也包括了心不相应行法。
在《瑜伽师地论》卷54中,也有这样的开示:
【于现法中,由二种蕴,受用境界,起诸杂染,谓领纳境界及彩画境界。】
这里所开示的二种蕴,指的就是受蕴跟想蕴,这是因为受用或者领纳境界的时候,就有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如果没有对这诸受作正确的对待,就分别会对应而产生贪瞋痴,这个就是上面所开示的“起诸杂染”,这个贪瞋痴就包括了最主要的三类的烦恼。因此五蕴中的受蕴,它的角色在修行上,那就是非常的重要,包括在十二因缘中的受支,或者二十二根中的五受根,还有五遍行中的受心所,这些都是在显示出“受”这个法对于修学来说是非常关键的。而受用境界也跟对于境界的了知有密切的关联,因此说“由二种蕴,受用境界”。而了知境界是基于自身的种种知见、经验、背景等等,因此想蕴是真正“彩画境界”者;因为想蕴包含了种种的了知、想法等等,因此其对于修行之重要性,自然不在话下。所以说五蕴之中,就要特别施设受蕴跟想蕴。
在《方广大庄严经》卷12中,也有这样的开示:
【色如聚沫不可撮摩,受如水泡不得久立,行如芭蕉中无有坚,想如所梦为虚妄见,识如幻化从颠倒起,三界不实一切无常。】
也就是说,五蕴分别用“聚沫、水泡、芭蕉、所梦、幻化”来形容,可见得这五蕴的一一蕴,都是生灭虚妄之法。这五种形容也可以当成我们在观行的时候的重点跟切入之处,譬如说我们可以去思维,为什么说色如聚沫、受如水泡,而不说色如水泡、受如聚沫?这些都是有原因的,值得我们在观行的时候要去注意的地方。包括在《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将和合所成的有为法以九种譬喻来形容:“如星翳灯幻,露泡梦电云。”(《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576)也就是说,如星光、眼翳、灯火、幻境、露水、水泡、梦境、闪电、浮云等等。施设这些形容也都是有特别用意的,让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跟层面对于有为法能够作深入的观察,而令智慧快速提升及远离种种执著。
五蕴中其实它是包括了心王、心所法、色法,还有心不相应行法。这里面色法一般比较不容易被众生当成真实我,因为色法的生灭变异,是比较容易看得见的,所以多数的众生他可以作现量观察;色法包括五色根跟内六尘,都是很容易观察它的刹那生灭变异性。第二个部分是心所法的部分,主要指的就是受、想、行三蕴,这心所法它是附属于心,只是辅助心王的角色,有心王才能够有心所。所以在菩萨的论中,我们就可以看到,他是用这样的形容:“依心而有故名心所有法”,或者“恒依心起,与心相应,系属于心”。所以说我们就可以知道,因为用这样的形容让我们可以理解说,识蕴灭的时候,它相应的心所法也会跟着灭失,因此众生也比较少把这个心所法当成真实我。第三类称为心不相应行,心不相应行只是代表心王、心所跟色法三类法的种种差别的不同状况而施设的假法,只是用来传达与沟通用的,而不是心王、心所跟色法的本身,因此也比较少被众生所执著为真实我。第四类识蕴才是最容易被众生所执著为真实我者,尤其意识心祂能够具足了别六尘,以及有胜妙的五别境心所法,能够在六尘境界中具足运作,而且具有证自证分能够返观自我,所以意识是被大多数众生所执为真实自我者。
所以从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大略了解五蕴施设的原因,以及因为执著五蕴而可能产生的种种问题,而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大略地了解五蕴的本质就是积聚、遮蔽之法,本身就是因缘所生的刹那变异之法。所以对于五蕴的正确地了解,无论是在成就解脱道、般若实相,或者唯识增上慧学的亲证上,都是极为重要的。
接下来,我们再根据解脱道、般若实相与唯识增上慧学的次第分别来探讨真实正确认识五蕴的重要性,而为了掌握重点,我们以五蕴中最容易被众生执为真实我的识蕴为主。首先我们来看,阿含解脱道跟了知识蕴虚妄的关系,我们可以留意几个重点:第一个是识蕴,它是根、尘、触三和合所生,因此当然是生灭法;第二个是识蕴的体性是了知,所以说识蕴是无法离开六尘而存在的;第三点是识蕴的本质是生灭法,所以说不可能透过修行而转变为不生灭法;第四点是说识蕴的体性是有变异性的,所以识蕴它就可以一分一分地由染污性转变为清净性。因此我们就可以经由确实地认识跟观察,识蕴跟五蕴其实都是有生必灭之法,因为这样的缘故,才能够断我见而证解脱道的初果;相对的,如果执著识蕴是真实不坏的自我,就会落入常见外道的邪见之中,当然就没办法证得解脱果。
第二点我们从亲证般若与了知识蕴虚妄的关系来说。我们都知道证悟般若,就是证悟不生灭的实相心如来藏,既然是这样,当然一定要否定以识蕴或者五蕴为真实我的错误见解,才有可能证悟实相。譬如在《阿含正义》第六辑中,平实导师的开示:[了知意识与识阴的内容、生成、虚妄、熏习以后,我见断了,然后进求实证法界根源的如来藏心时,就不会再坠落识阴之中,就不会再误认意识觉知心的变相为法界的实相心了,……。](《阿含正义》第六辑,正智出版社,页1841。)这里所说“堕入意识之变相境界”,比较常见的包括说这个五现见涅槃的错误知见,所以说想要证悟般若实相的,一定要先证实这个识阴的虚妄性。
第三点我们再从唯识增上慧学与了知识蕴虚妄的关系来说。这里所说的唯识增上慧学指的是从亲证如来藏的发起般若智慧,以及一切种智的上面来说的。既然是这样,因此一定会须要亲证及否定识蕴的真实性,才有可能;如果不能先否定识蕴而断我见,对于胜妙的唯识法义就会堕入虚妄唯识论的迷思之中,而自以为是在修学或者证入唯识增上慧学。所以说否定如来藏的话,他一定就不能断我见,不能断我见就不能证悟实相般若,同时也不能熏习唯识种智的妙义,甚至不能熏习正确的虚妄唯识的道理。譬如在《阿含正义》第六辑中,平实导师的开示:[这是因为虚妄唯识门的七转识心体及所变一切法,都是由真实唯识门的本识如来藏藉缘而自然出生的;所以唯识种智的主要义理有二种,是具足真实唯识与虚妄唯识二门的。](《阿含正义》第六辑,正智出版社,页1846。)所以说,否定真实唯识门的真实心如来藏,连虚妄唯识门的真正法义都会产生误解,而这一切主要就是不能正确了解识蕴的真实相貌、不能真断我见。这里面所说“识蕴的真实相貌”,就是说识蕴是藉根尘触为缘而由如来藏中出生,因此绝对是生灭变异之法。
由上面三点的讨论可以知道说,不能了解识蕴的虚妄、不能断我见,就会导致佛门中的种种修学者不能真实进入佛法大门中,进而会对三乘菩提产生种种的误解。因此可以了知识蕴的虚妄以及断我见,在修行之路是极为重要的事,而且与二乘解脱道、证悟般若实相以及唯识增上慧学之修学,都有密切的关系。而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大略地了解,佛法的修证一定要依据圣教量,不依圣教量则在知见上将会产生许多的错误,落入自我的虚妄想像之中,后果恐怕不可收拾。在《大般涅槃经》卷12中有这样的开示:【何等名为放逸死?若有诽谤大乘方等、般若波罗蜜,是名放逸死。】也就是说,毁谤大乘法将会让善根断灭而断了法身慧命,这个是因为心有放逸,而没有好好熏闻正法及依教奉行,那就会因此而毁谤正法,或者无法了解自己的错误,令自己继续轮转五趣生死,无法解脱。而如同上述错解佛法,或者未断我见者所传的法,一定会被后代人发现有过失而加以改进修正,虽然一代一代地改进,但是因为不愿依止圣教或者误解圣教的关系,终究无法与真正的佛法相符相契,除非回归圣教或者有亲证者能够加以指正而回归 世尊正法。但是不明就里的人就会以为最后一位弘法者的演变最胜妙,远超过以前的佛陀,因此就会误认为佛法是有所演变的。而事实上佛法绝非是演变而来,佛法皆是 世尊所亲证之现量,在 佛世尊示现于人间的期间,便已经圆满地开示完成了,这是我们所必须要深信的。
除了断我见之外,透过八正道就可以进断我执,例如在《中阿含经》卷7中的开示:
【云何知识习如真?谓因行便有识,是谓知识习如真。云何知识灭如真?谓行灭,识便灭,是谓知识灭如真。云何知识灭道如真?谓八支圣道:正见乃至正定为八,是谓知识灭道如真。】
也就是说,因为有身口意行的缘故,就会有识阴存在,因此就有识阴的熏习,要灭除识阴就要灭除识阴对于身口意行的执著,就必须透过八正道的方法。八正道就是声闻解脱道断我见、我执的方法,而菩萨透过大乘八正道或者无上八正道就最终可以成就佛道。
经过上述的讨论之后,接下来我们再来看《大智度论》卷22中的开示:
【行路之法,应先以眼见道而后行,……正见亦如是,……行者是时心定知世间虚妄可舍,涅槃实法可取,决定是事,是名正见。】
也就是说,八正道之中的第一个是“正见”,好像要开始行走之前,一定要先看清楚道路一样,所以说依据正知见而修行才不会走冤枉路。在《瑜伽师地论》卷66中也有这样的开示:【复次若能证解第一义谛所有正见,及正见为先一切圣道,是名道谛。】因此“正见”确实是在修行之前要先弄清楚的,才不会盲修瞎练,所以说正见就是让修学者能够正确地了知四圣谛,或者能够逐渐通达了真实法。而要熏闻正知见之前,便是要先进入正法道场亲近善知识,这样子接下来就可以经由善知识的开示而熏闻正知见。
虽然能够进入正法道场熏闻正法,但是也要留意自己是否有正确地听闻,譬如在《楞严经讲记》第十二辑中,平实导师有这样的开示:[在人间了义正法道场中学法时,最大的问题不是善知识有没有讲清楚,而是闻法的学人有没有听清楚----有没有正确地闻法?也就是有没有误会善知识所说的正理。](《楞严经讲记》第十二辑,正智出版社,页106。)也就是说,既然在正法道场,代表法义不会被错说,因此便要特别留意自己是否有误解善知识所说。也就是说自己所诠释出来的道理,不见得是完全是善知识所要传达的真正意思,这是因为说法是透过能诠的语言文字的关系,所以透过语言文字的传达是有局限性的,因此我们必须避免落入遍计所执之中。这主要就必须配合听闻之后的思维整理,以及观行验证,如果有任何的问题,也必须要求教于善知识,这样子就能够快速正确地修行。所以在佛法中非常强调种种法的实证,因此善知识都是会教人要经历闻思修,绝对不可以省略或者把某个阶段跳越过去,因此在闻思修的过程中,就可以逐渐发现,自己是否对于法义的理解,或者有误或者需要修证。
我们再稍微作补充的是说,一般修学者也许认为五蕴的相关知见很简单,也没有太多内涵可以观行,事实上五蕴的本身已经包括了心法、心所法、色法,还有心不相应行法,所以修学者是可以配合五蕴作相当深入的观行,包括施设这五个蕴的目的、五蕴的次第等,这些都是可以观察的内涵。同时五蕴的一一蕴本身,也不是单纯的法,可以再作细分,譬如说色法可以再分为十一个法,受蕴可以再分为三个、五个等等,这样子就能够让修学者作更深细的观察。我们也可以去思考,为什么有时候称为五蕴?有时候又称为五阴?这两个称呼有什么样的不同?这个都是我们可以去作思维的。接下来呢,这个五蕴相关的还有更深的法,包括五阴习气种子、五阴区宇等等。因此五蕴或者五阴其实它牵涉了相当广的法义范围,所以如果不幸错解了这个五蕴的基本法义,对于后面从浅到深的许多法义都会跟着产生错误,所以这是我们必须要留意的。
最后我们来作一个简单的结论,就是说:正确的五蕴知见非常重要,它是跟三转法轮的法义都是有密切的关联。而众生多执著五蕴为真实我,所以说对于五蕴的正确了知跟观行,是断我见的基础,之后也才能够有明心证悟可说。另外五蕴这五个法的施设,是 佛世尊慈悲的施设建立,让我们在修学跟观行的时候,能够掌握重点而能够快速成就。
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这一集就谈到这里。
祝您身体健康、道业增上!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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