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我们今天来继续讲《大乘起信论》。今天我们要讲的课题是“无分别心与自在业。”
对于已经相应这一个无分别心来说,它有一些差别。马鸣菩萨在这地方,根据已相应者,他所列的是属于能够入地证得无生法忍来作已相应者;这跟一般我们相应开悟,相应于这个真心,稍微有点差别。因为能够亲证如来的这个真心,就是现起本地风光,虽然看似好像亲证到非常彻底,实际上对于佛法来说,这还只是在前面的一小阶位上在前进而已。因为对于诸法,是不是由自己的真心这个如来藏所出生的,不是很清楚,但是可以观察到自己自身确实是人无我的;至于法无我的话要等到入地。所以 马鸣菩萨就根据这点来作发挥。
马鸣菩萨自古以来,他曾经被一些少分的人,来作一些质疑,这质疑的人说:“《大乘起信论》说到缘起,然而这样的缘起,却是讲真如缘起,这样的讲法是不是对的呢?”那我们要说:“不然你以为佛法是什么样缘起?”他说:“有啊!十二缘起、十缘起法。”我们就说:“十二缘起、十缘起、或是说缘起十二支、或是缘起十支,甚至说缘起法有更多支,这每一支它是代表数量,它只是代表个数,并没有说到缘起法有没有这个核心,难道割裂整个法界,变成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六个、七个、八个,这样没有一个可以统合的,我们就说它是真实的缘起吗?显然不是这样!所以必须要这缘起要有真实的义理。”这时候这个人就说:“有啊!我们这个真实法就是业惑缘起、业感缘起,有业所以导致于有三世。”
然而这样的说法,对于真实了解、或甚至说初地菩萨,他是完全通达的,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是众生说的时候,就不免有所欠缺了。“业”到底是怎么样成就的呢?这“业”谁来当法官判定的呢?如果“业”它真实存在,那它为什么又最后会成就以后就消失呢?所以这个“业”它是生灭法,既然是生灭法,如何可以作法界真实缘起的核心呢?这时候这个人就想:“可是真实确是有业啊!我可以见到这个业,而且佛也这样说。”我们就说:“业既然不是最真实之法,它是由于无明所造作的,所以你说阿罗汉他最后是不是会把这无明去除啊?”他说:“对啊!所以最后他就从缘起就还灭了,不是吗?”
所以缘起法不是最真实的法,因为缘起法有流转门也有还灭门,所以代表缘起法本身,它也是可以有变动的,因为缘起法里面的许许多多内容,你说这些法它们是不是生灭的?如果不是生灭的,请问为何可以还灭呢?缘起法十二支里面,所讲到“生”,既然是生,难道你否定它以后不会灭吗?你认为生了以后就永生,一直存在吗?你这样就堕入了常见啊!这样不是吗?这样的话,如何说你说的缘起法是真实的?既然你说这缘起法,看似有那么多生灭法存在,难道说这生灭法可以独自存在,而不需要有一个真实法来支撑它们可以现起吗?如果你认为这些生灭的法它有次序,可是生灭的法为何一定要按照缘起法这样的次序呢?不论你说的是十支、十二支,它们的次序就是一个常轨,既然常轨可以出现,就代表说有一个法,可以遵守这样的自性,让大家可以依次而现起,就像是今天一个杂乱的地方,每个人想要怎么开车、骑车、走路,都可以。就不会有什么样的一、二、三、四,一直到十二的次第,可是如果说有人来整理,把这地方做成道路,把人走的道路分开来,做出斑马线,然后汽车道路做成大道,然后骑脚踏车的做成慢车道,这样的次第出现以后,大家才能够安守他应该有的位置,他应该有的法,最后才会有种种的这些森罗万象的缘起。
所以应当如是说:法界在还没有这些缘起法之前,就有一个真实的法是存在的,所以大家所有的法,才按照次第而走。所以行人他就走他应当有的路,然后他想要换乘脚踏车,他就到慢车道去,然后骑上一辆脚踏车,然后他还遵守这边的行驶,不会闯到快车道去。因此十二缘起法不是像你所说的这样,不是像你所说的就是依照各自生灭法,而能建立它的顺序的。因为不建立顺序,就应该回到原来就是杂乱无章,哪有顺序可言呢?
结果这个人又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你否定了整个业感缘起或是业惑缘起。‘惑’就是疑惑的惑,这样的话,难道这些业就没有意义了吗?”我说:“不是这样的,世间有世间这个俗谛,因缘果报可以体现善恶之法,也有无记法,这些善恶业、无记业,它出现于世间,所以可以劝众生来行善去恶,这样他未来流转会一直到天界,他会过著幸福快乐的日子;如果他向恶,将来就到地狱去过痛苦的日子。所以业惑缘起、业感缘起,并不违背这真实心。”
他就说:“你说的这句话很奇怪,业就业,然后你又要说它背后有一个真实心,可是我造恶,就应当就是有恶业,为什么会跟真实心有关呢?”那你就跟他说:“世间的法官在判定一件事情,同样是杀人。可是这个杀人要判有期徒刑,这个人杀人要判无期徒刑,这个人杀人要判死刑;请问世间法尚且是如此,难道出世间法没有这样真实心,来介入、来处理、来作众生的种种业行的判定吗?”
他说:“那可能有,可是祂怎么判定呢?”你说:“说得好啊!我们要熏闻佛法,才能知道这真心,然而这个业它千差万别,就如同法官来判定种种业,到底要怎么样用罪刑,是不一样的!甚至有的人他杀人,可是法官判定他是无罪的,为什么呢?因为他是为了保护自己,两边在相杀的时候,还是对方先攻击他,他不小心失手让对方丧命,他不是真实有心的,而且还是对方先动手,起恶念要来杀害他,所以他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这是合乎法律所规范的,所以法官才会判定他无罪。那因此也可以这样来看真心,真心会简别许许多多的条件,这些条件就不是我们所能够完全能够了别的,能够知道的;这些种种的法所造作下来,就会产生未来的这些结果的因,未来什么时候会结下果实,不一定!遇到这个缘,同样A杀了B,未来世等到两个人再见的时候,B可能反过来会杀了A,所以这些不可思议的缘起,这就是要有一个真实心,才能达到的,不然A、B未来世,两个人长得又不一样,如何能够知道说某某曾经过去生杀害过我,那我要一报还一报,我现在应该来杀他。没有这样的道理啊!然而如来藏却会含藏这样的种子,让这样彼此杀害的因,辗转于未来世却会实现,来实现这因果的平等。”结果这个人就说:“A和B他们应该会认识吧?”你说:“这样的道理,不合乎世间的常理,每个人的长相各自不同,未来生一个人可能还是当人,一个人当畜生,这个畜生过去杀害这个人,所以现在他两个人相会,这时候他就要杀它,可是他不是以人身出现,他以畜生身出现,还是可以杀啊!所以因果会平等,只是轮流在彼此杀害而已!”
这时候,这个人又问:“难道轮流彼此杀害,是佛法要的吗?”你说:“佛法不是要这样啊!然而众生没有办法停止在这种杀害之间,乃至比较好的人,他会继续放弃这种杀害,原谅对方,在轮转的时候、流转的时候,他会有种种的改变;然而没有真实学佛的人,他就会一直堕入在生死的缘起之中,他就没办法出离,所以他就不可能会得到种种的自在,那你说这样的法是不是应当来熏习呢?”
对方又说:“这样我就搞不清楚了,那佛法到底说缘起是什么?这样看一看这些法,有阿赖耶缘起、真如缘起、业惑缘起、十二缘起,这些缘起是不是中间有一个才是真正是对的,其他的地方是错的,你可以跟我讲吗?”你就跟他说:“《大乘起信论》主张真如缘起。有的人因为真如缘起这个字眼的关系,他以前没看过,就认为这样的法是错误的,他就想应当是阿赖耶缘起,阿赖耶就是执藏、就是收藏、就是我爱执藏这种种的义理,这个执藏就是来藏这种子,阿赖耶性就有这样的体性,这样的阿赖耶来作缘起,或是说阿赖耶识来作缘起,就属于众生心。其实它义理都是相通的,因为阿赖耶识,也是真如心的别名,然后真如心以祂的这目前有的阿赖耶体性,就可以让这些见惑、思惑,这些对世间的不如理见,这些无明继续产生业,这就是业惑缘起。所以一切都是相通的。因此也可以说,如果你今天要说真心缘起,这也是可以的,要说杂染缘起也是可以的,要说涅槃心缘起也是可以的,要说实相心缘起也是可以的。但这样说,如果对一个没有了解佛法的人来说,他就会于个中走不出来,他就会被这个文字所捆绑而不了解真实义理。所以应当来了解佛法所要谈真正的义理的核心是什么,到底缘起法为何能够成立。如是说的,这样才是真正能够说法者,所以一切杂染之可以成就,一切杂染之可以缘起,就是因为有这真如心,不是离开了这个真如心,所有杂染能够自己现行。如果是这样的话,刚造业,那这业就应该马上转成业因,然后马上又现成业果,一个人既然杀害了另外一个,那应该另外一个人马上又杀他,然后彼此一直相杀,直到于未来;可是却不是如此,所以真如心祂不可思议,所以我们亦说阿赖耶性也有异熟性。异熟,就是要等待另外一个时候、另外一个地点、或是种种另外一个条件,然后作为缘,这样才会成熟这个果报。所以不是马上就报,所以这些法都很深奥,应当来想这样才是佛法。”
然后他又问:“在佛经上面有说不能过彼,为什么还灭门,最后有一个地方跨不过去呢?不是应该所有的生灭法都可以灭吗?为什么这个识不能够过去呢?”那你就说:“你读的很多啦!可就要想,不能过去的就代表说祂是本源之法。既然是本源之法的话,祂一定是无生之法,如果不是无生之法,祂就不可能是万法的本源,祂就一定可以跨得过去,你可以继续往祂的本源去找。既然祂就是一切法之上的最后根源,你当然就跨不过去,如果跨过去的话,那你就是进入了永恒的虚妄之中,本源上面还有本源,本有上面还有本有,这样就是无穷无穷无穷,以至于无穷,这样就变成戏论了。你所说的、所找的,就变成一个永恒你走不出来的大无明之中,因为你相信本有之法,上面还有一个本有之法,第八识上面还有一个第九识,第九识上面不是应该还有第十识吗?第十识上面还有十一识,这样的话,你如何可以穷究底源呢?所以为了避免有人会作这样没有意义的举动,所以经典就说不能过彼,如来这样晓谕我们,每一个法都是相关的,它都跟这如来藏这真心有关,就是依照这涅槃心而能现起无为法,而也能够出生种种的有为法,所以言诠之中应当想:这‘如’不是众生所能够轻易了知的。”
所以这无分别心与自在业,祂不是这样的熏闻可以清楚的。所以对于法身菩萨来说,他得到这无分别心,因为他能够透过这无分别心,来利用种种的诸法继续来修学。我们来看到这论文它所说:【已相应者,谓法身菩萨得无分别心,与一切如来自体相应故;得自在业、与一切如来智用相应故,唯依法力任运修行熏习真如,灭无明故。】(《大乘起信论》卷1)
也就是说,对入地者来说,他走上了最后的成佛之道,所以他已经能够了解,从初地到十地的许许多多的这个路应当如何能够前进,而且对于证悟者来说,他这时候对于烦恼障是断的,就是说是除的,他不是说把它伏住而已,因为他对于大乘生起的情怀,让他在未入地之前,能够作种种的除灭,所以,他是可以现下就像二乘人入无余涅槃的。可是他不会这样作,因为他跟如来的志愿是相同的,所以他可以发起自在业,自在就是于他的心性可以自在,因为他已经离开这样的染污心,乃至于说他最后可以让他的末那可以清净。到八地的时候,他的末那已经转为清净,所以一切的染污不会起现行,然后他也可以跟如来的不可思议的这功能体性来相应,于相于土而自在,透过这样的智慧,无生法忍地地增上、深广,在一刹那间于八地修行的时候,可以超过以前所有修行的数倍非常多倍,而且每一刹那都是不断地增倍,如同世间所说的等比级数,这样智能来增长,两倍、四倍、八倍、十六倍,每一刹那都如是不可思议,这样熏习如来,而可以灭掉自己许许多多的无始无明,所以我们透过这样的法,应当信受佛法不可思议。
我们今天就讲到这里。
阿弥陀佛!(郭正益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