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五处观察
作为一个追求宇宙人身真理的人来说,皈依对象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皈依的对象,也叫皈依境,就是皈依的处所。所皈依境既然是我们发心皈投依靠的处所,那我们就必须慎重的选择,观察它是否可以作为我们真正的皈依处。否则,若是一个三业不净,有诸过失的人,他自救之不暇,他们以他为皈投依靠,那是永远也不会得到真实的好处的。《瑜伽师地论》六十四卷说,选择皈依处,应当从五方面去观察,如彼论说:“谓由五处观察所皈,乃可皈依:一、由身业清净故,二、由语业清净故,三、由意业清净故,四、于诸有情起大悲故,五、由成就无上法故”。
三业不清净的人,必有过失;没有大悲心的人,必有偏私;没有成就无上法的人,于自利利他就不能究竟圆满。故不符合这五种观察条件的人,我们就决不应该皈依他。
依据经论中说,只有诸佛如来才经得起这五方面的观察,因为在有的十八不共佛法中,说如来的三业,皆以智为导首,随智慧行,所以三业清净。就是如来的现行身业,在一切时间,一切处所,皆是妙善清净,勿须覆藏。为所化有情说正法时,现种种胜相,调伏众生,能以胜力折伏摄受一切徒众,是为如来身业清净。如来一切意业,与智俱转,入大众中,生起清净心为大众说法,除来众生的无明烦恼,是为意业清净。又说如来具足大悲,于一切众生,平等化度,于任何一个众生,未有不简择了知而暂时弃捨者,故如来究竟不捨有情。除了诸佛世尊,没有任何人证得一切种智,故亦无成就无上法者。如上所说,唯诸佛如来经得起五法观察,可以作我们的真正皈依处。
2 诸天神等非所皈依
六趣有情这中,天趣最高,所以很多的人,都以天神为皈依处。但彼诸天,由于能力不够,本身具诸障碍,不能为诸众生作大利益,故不能作我们真正的皈依处。《瑜伽师地论》七十四卷,与《显扬圣教论》卷六,都说由五种因缘,诸天神等非是所皈依处。
(一)由形相故,诸天非所皈依。此有五义:
1、“谓诸天神,世不现见,无谈论故”。(《显扬论》卷六文)诸天神等与人趣类别,非人类肉眼所能见,因此诸天不能与人类相见,亦无交谈,故不能与人宣说法义。
2、“容色奋发,有怖畏故”;诸天神等,容貌色相奋发时,形相暴恶;现前虽然受乐,恐惧当来生苦,故有怖畏。
3、“染习放逸,有贪爱故”;诸天由有贪爱,于妙欲境,染习放逸。
4、“捨他利益,无悲愍故”;诸天神等,于一切有情所,无悲愍心,故不能平等饶益,而弃捨利他。
5、“不能解了,作与不作,不达定义故”;诸天神等具有烦恼,于应作不应作的诸业不能了知,以于善不善业能招爱非爱果的真实义未现证觉,未能通达故。
由此五种道理,诸天“不可皈依”。返观如来,由形相故,可作皈依。
1、“世间现见,有谈论故”;(《显扬论》卷六文)佛在世时,世间现见,为众生宣说正法,与诸人等有所谈论。
2、“容色和静,无怖畏故”;如来容貌慈祥,清净无欲,和悦安静;具四无畏,心无怯劣,无所疑虑,所以都无惊惧恐怖。
3、“远离放逸,无贪爱故”;如来于贪等烦恼,永害习气,于欲尘无染,具无忘失法,故能远离放逸。
4、“不捨利他,有大悲故”;如来以大悲心昼夜六返观察世间众生的善根增减,于利乐有情事业,无时暂捨。
5、“善能了解作与不作,能达实义故”;如来已通达善恶业决定招感爱非爱果的真实义理,故于应作不应作的善恶业和作而有受,不作无受,皆善了知,以此教化众生断恶修善,进趣解脱。如是五相非诸天所有,故如来是真皈依处。
(二)由自性故,诸天非所皈依。由诸天神等烦恼随逐,具诸有漏,性非清净,尚不能自己调御,岂能调御他人?故非皈依。如来永断诸漏,永害习气,具三(身、语、意)不护,性极调善,亦能调御一切有情,故可皈依。
(三)由作业故,诸天神等非所皈依。诸天神等,安住受用众妙五欲中,恒为歌舞等声之所牵引,故于诸欲安住为业;又诸天常与非天互相战斗,或被诸天自类陵蔑驱摈,起如是等损害有情的恶业;故诸天神非所皈处。如来安住地广大无垢、寂静等业;因为如来于天住中多住第四静虑,依此静虑领受捨乐,超胜下地,故是广大;第四定捨念清净,寂静无动,故名无垢。又如来能作有情利益为业。故如来是所皈依处。
(四)由法尔故,诸天神等非所皈依。即依诸法的本来如是的道理来讲,世间的长寿、相好、财富、安乐、辩才等功德和出世间的无怨对、无灾横、无烧恼、断后世大苦,得大解脱等功德,皆有自己勤用功力修诸正行而获得,并不由于事天神等而可得彼恩赐。若不勤奋用功力,虽于天神等极申敬事,亦不能得。此即说由法尔道理,一切功德皆依自力成办,非他力赐予,故知天神,非是所皈依处。
(五)由因果故,诸天神等非所皈依。以供养诸天,信解诸天为缘,祈求诸天摄受,招感天体,招感富乐,摧坏怨敌,出生天趣,及生天后常住彼处求不终殁,皆不能满其所愿,因为这些事情都是受因缘果报的支配,天人也无力干预。所以天人非是皈依处。
由上述五种道理,故知诸天神等,非是真实的皈依处。诸天尚不皈依,其余鬼神则更不足道了。
3 表相皈依
佛法中真正的皈依处,唯有三种:即佛、法、僧,除此以外别无皈依。
《瑜伽师地论》六十四卷说:“问:皈依有几种?……答:皈依有三种,谓佛法僧。四缘故,有尔所皈依:一由如来性极调善故,二于一切种所调能调善方便故,三具大悲故,四以一切财而兴供养未将为喜,要以正行而供养乃生欢喜;由如是故,彼所立法,彼弟子众,皆可皈依”。
(1)初学佛者归依三宝时,应先归依表相三宝。表相三宝者即是世俗三宝也,依世间蕴处界身及相应法而说三宝故。世俗三宝者所谓:泥塑木雕,黄卷赤轴,剃发染衣(如前“三宝的种类”一节所述)。此有大小乘表相三宝之不同。
(2)归依出世三宝者,谓修学佛法以后,已能理解出离生死轮回之义理,虽未能作深入观行,已知出世间法之义理,如是归依出世三宝,亦名归依表相三宝。所谓出世三宝者谓:释迦化身,四谛八正,证果圣僧。此唯小乘法中有之,即是归依二乘三宝。如是,义如文辞,有智之人思之可知,不作语译广解。
(3)归依胜义三宝者,谓修学大乘佛法以后,求证法界实相,欲得般若实智,非唯解脱智之实证;如是闻法已,心爱乐之,愿欲随从修学,先行归依,犹未得证,是名归依胜义三宝之表相归依。
胜义三宝者谓:法报化身,十度种智,大乘圣僧。此唯有大乘。佛宝中之法身佛者谓本师毗卢遮那佛,报身佛者卢舍那佛;法宝中之十度种智者,谓十度波罗蜜多及一切种智,一切种智函盖二乘菩提之一切智故;僧宝中之大乘圣僧者,谓一至十地菩萨,以及等觉菩萨。归依此等三宝者,方是归依胜义三宝者。
唯有大乘法中,方有在家相之圣僧,谓之为胜义菩萨圣僧,即是初地至十地心;然出家之已证悟菩萨,亦属胜义菩萨僧。二乘法中之在家人,虽亦偶有证得四果者,虽可名之为圣,然犹不得名之为僧;以二乘菩提法中,必须舍世俗家而身披僧衣者,方可名之为僧故。大乘法则不然,譬如华严五十三参之初地至十地菩萨,多现在家相,少现出家相;非为不能舍离贪欲、名闻、眷属、财富,实乃因为一切种智妙法之亲证者,皆须在此中修学实证故,若离世俗烦恼则不能发起一切种智之亲证因缘故,则无一切种智妙法可证故;亦为求断习气种子,以在家相为之,多有逆增上缘,故易于地地修除烦恼障中之习气种子。
初地以上在家菩萨云何亦得名之为僧?此因初地以上菩萨皆是经中所言“生如来家,是真佛子”之菩萨故;既名真实佛子,当然摄属圣僧,不论身现出家相或在家相。除大乘法中一至十地菩萨以外,别无在家人可名圣僧。此如 释迦在 燃灯佛为其授记成佛时,亦如大乘经中起首之在家菩萨等,亦如弥勒、文殊、普贤、维摩诘、观音、势至…等,虽现在家相,头戴天冠、身著宝衣、胸佩璎珞、身有种种宝物庄严,迥异出家圣僧,然皆同得名为圣僧;故于大乘一切种智妙法中,但得入地,皆成 佛之真子,名为生如来家、住如来家之真实佛子;既是真实佛子,即不论其为在家身或出家身也;意谓:纵使出家为僧,若未悟入诸地中,仍非真实佛子,唯是表相佛子尔,唯除证悟而入诸地。非唯《大方广佛华严经》之诸种译本中皆如是说,其余大乘经中亦皆如是说;故说初地至十地之菩萨,不论身现出家相或在家相,皆是大乘法中之胜义菩萨圣僧。在家人而名为菩萨圣僧者,谓必须大乘别教法中之诸地菩萨,方有在家相之胜义圣僧也;若是未入地,则唯有出家人可谓为贤位僧,在家人虽已悟入般若而入菩萨数中,可名大乘通教圣人,然于未入地之前仍不得名之为僧也,唯除已入诸地。于二乘法中则唯有在家圣人而绝无在家僧也,非是菩萨故,不证道种智故,未受声闻比丘、比丘尼戒故。如是应知。
4 实义皈依
上面已经说真正的皈依处,唯有佛法僧三宝。这里应该指明所皈依的主体,使我们明确的了解正所皈依的三宝体性。在大小乘的经论中,说到所皈依三宝的主体时,都说皈依佛宝,是皈依佛的法身。皈依法宝,是皈依清净寂灭的涅槃(灭谛)。皈依僧宝,是皈依圣僧自证的无漏无为法,以上皈依,也名实义归依。
实义归依之义,谓须亲证法性;如是归依三宝者,方是实义上之归依三宝;非唯信不退故,亦是证不退故。于二乘法而言,必须实际观行,确定离念灵知心为虚妄法,为依他起性心,如是而断我见、断三缚结,即是初步之实义归依出世三宝,已对声闻教之释迦佛生起证信故,已对声闻教之解脱法义生起证信故,已对声闻教中之出家圣僧生起证信故,是名声闻教中之实义归依,名为出世三宝之实义归依。乃至不论在家、出家而证得二果、三果、四果者,皆是出世三宝之实义归依者;唯彼等在家而证果者,皆因不现僧宝相故不受供养、不以住持三宝自居尔,然不得因其在家身相便言其非为二乘圣人。
于大乘法中之实义归依者,亦谓须有实证,然后始能真正归依于胜义三宝,譬如:《胜思惟梵天所问经卷四》云:“尔时平等行梵天婆罗门大婆罗子,白文殊师利法王子言:“文殊师利!云何优婆塞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
答言:“善男子!若优婆塞不起二见;云何名为不起二见?谓不起我见,不起他见;不起我见,不起佛见;不起我见,不起法见;不起我见,不起僧见;是名优婆塞归依佛、法、僧。
复次善男子!若优婆塞不以色见佛,不以受想行识见佛,是名优婆塞归依佛。
善男子!若优婆塞不分别诸法,不戏论诸法,是名优婆塞归依法。
善男子!若优婆塞信‘无为法僧’,而不离有为法、信无为法,是名优婆塞归依僧。
复次善男子!若优婆塞不见佛、不见法、不见僧,是名优婆塞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此即是证悟实相心之后,归依胜义三宝之境界。
此谓优婆塞、优婆夷归依三宝时,若欲超过表相归依,而入实义归依之列,则须能通般若真义;欲通般若真义,则须亲证法界之实相;所谓亲证法界之实相者,即是亲证万法根源之心体,即是阿赖耶识也!证得阿赖耶识心体者,即能现观所应转依之真如法性;真如则是阿赖耶识心体所显示之“如所有性”。上所举般若经文所说归依者,即是此理。如是,亲证阿赖耶识心体者,现见阿赖耶识心体离见闻觉知、离一切六尘万法,无我亦无人,无我亦无佛,无我亦无法,无我亦无僧,何况能有三宝可见可得?如是归依于第八识心体之清净真如自性,则如此段般若经文中所说:无我、无佛、无法、无僧,如何尚有所归?现见一切众生、一切佛、一切法、一切僧,皆是如来藏阿赖耶识心体所显示故,都以如来藏为体故。如是归依如来藏、归依自性三宝者,实无任何一法而可归依。于如是无所归依之智慧境界中,却以无常有为之身心归依胜义三宝者,方名实义归依。如是实义归依已,无妨转入表相三宝中,而为众生宣示表相三宝之归依;无妨转入表相三宝等表相中,而度众生同入如是无所归依之实义归依境界中。能如是者,是名实义归依。
所皈依的主体,如上所说,都是以无漏无为法为体性;这是指究竟的皈依正体来说的。若佛报身化身等功德,与道谛法,(证灭时法尚应捨,故非皈依正体)和预流等 圣僧功德,虽然不是所皈依的正体,但从救护义与助道缘来说,仍然皆是殊胜的所皈依境。至于我们现前见到的佛像、经书、比丘僧尼,是住持三宝的形相,虽然不是真实的三宝,但他在现时环境之下,代表了三宝,故我们从其跟前承受皈依,即应于佛像作大师想,于经书作法宝想,于比丘僧尼作圣僧想,依之为师,尊重恭敬应如佛宝、法宝、僧宝。
#p#page_title#e#还应该知道,皈依佛,是皈依一切佛;皈依法,是皈依一切佛所证的涅槃法;皈依僧,是皈依一切佛弟子。如《大毗婆沙论》三十四卷说:
“问:皈依佛者,为皈依一佛?为一切佛耶?……
答:应作是说:皈依佛者,皈依一切过殑伽沙数量诸佛。……
问:皈依法者,为皈依自相续诸蕴灭耶?为皈依他相续诸蕴灭?为皈依无尽数诸蕴灭?……
答:应作是说:皈依自他相续及无尽数一切蕴灭。……
问:皈依僧者,为皈依一佛弟子?为皈依一切佛弟子耶?……
答:应说皈依一切佛弟子”。
《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皈依三宝品》也说:“皈依法身者,即是皈依过去未来现在诸法”。说到所皈依的法宝,“是殑伽沙等诸佛菩萨三无数劫六度万行所证之果”。说到皈依的僧宝是“第一义僧,所谓诸佛圣僧,如法而住”。由上经论所说,故知皈依三宝是皈依一切三宝。但是应该知道,若约依止和出家来说,则唯以一佛一僧为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