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基础
结论--《阿含经》对存有之定义七
2015-07-02 10:10:34  类别:哲学
根据本文上述的分析得到以下的结论:
1、宇宙根源的存有,东西方的哲学与宗教皆主张是不可实证的,《阿含经》则提出以符合事实真相的实证主义来定义存有。
2、有无的定义:一切世间智者所能指称的范畴为范围,包括所有对存有的哲学论述及探讨,出世间智者所知觉之正住者不在此中。
3、本原存有的定义:(1)在五阴的生起与消灭过程中有常恒不变易的正住者。(2)只有佛陀与菩萨实证正住者。(3)任何人依正确的方法修行以后也能同样实证正住者。
4、根据本原存有的定义推演出「永恒性」的判断原则、「非蕴」的判断原则及「非离蕴」的判断原则。而正住者是实体,除此之外别无实体。
5、本文举证部份《阿含经》证明,本文所提出本原存有的定义不是一个孤证,是符合《阿含经》缘起的佛教教义。亦举证其他经文来对正住者的属性、功能及异名作进一步的说明,但限于篇幅只能约略探之。
6、对于关键论点——实证的可能性进行探讨并得到结论:(1)有限及无限是人类对数的迷失,人类不应以生命的有限来限制对真理的追求。真理植基于事实,事实从不阻止人认识它,因此真理亦从不阻止人认识它。(2)以无限性来推论正住者为不可知不可证的法,作为对宇宙的根源的判断,是错误的标准。本文分析京都学派、梵我神我之理论与本原存有的定义完全违反。(3)哲学论证的前提应以事实验证,否则便违背逻辑论证的客观性。休谟及康德的先天及先验命题,是以未经验证的假设为前提,是不具普遍必然性的,是具有种姓制度前提的错误命题,亦违反理性宗教之道德实践意义。
7、实证的关键是以对五阴内容的彻底了解为基础。实证佛教「无我」的可能性,乃基于五阴是世间智者可认识的范畴,是人生可验证的前提及结论。实证成佛的常乐我净的「我」,是以实证正住者为前提,其关键在于正确的方法论。
下一篇:
上一篇:实证的关键--《阿含经》对存有之定义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