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正行
第109集 逆罪的轻重(上)   陈正源老师
2015-04-22 08:15:27  类别:菩萨正行二
陈正源老师
各位菩萨:
阿弥陀佛!
三乘菩提之《菩萨正行》,这一集我们要探讨的是“逆罪的轻重”。经由前面几集节目的说明,相信电视机前面的观众们,都已能够明白佛教戒法中的逆罪,是极重的恶罪。造作了逆罪,就要下堕阿鼻无间地狱中,受极为严苛而惨痛的罪报。然而五逆或七逆罪各个逆罪之间,彼此还是有轻重之别。乃至每一逆罪的成就程度不同,也会有轻重之分。逆罪轻重罪报的种种差别,就是这一集节目所要探讨的内容。
释迦牟尼佛在菩萨《优婆塞戒经》中开示说:【是五逆罪,杀父则轻,杀母则重。杀阿罗汉重于杀母,出佛身血重杀罗汉,破僧复重出佛身血。】(《优婆塞戒经》卷7)首先,父母养育子女恩同天地,身为子女本来就应当竭尽所能孝养奉侍,来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反过来如果杀害父母,当然就成就逆罪,是违逆人伦的极重罪。但是以杀父和杀母两罪来比较,那么杀母重于杀父,因为通常母亲是与子女最为亲近的人,从辛苦怀胎十月,子女出生后还要早晚哺乳,推干就湿细心照料,所以母亲对子女的恩德特别重大。
佛教经典中也有记载,就是阿阇世王受到提婆达多的教唆,自立为王后,便将父亲频婆娑罗王,幽禁在王宫地窖中,并削去了频婆娑罗王的脚底,让他不能走路,并且不给他饮食,要让他饿死在地牢中。这时频婆娑罗王的夫人,也就是阿阇世王的母亲韦提希,每天将身体沐浴清净,将和着酥蜜的面粉涂在身上,又在身上配戴的璎珞中装着葡萄果汁,然后进去地牢中探望频婆娑罗王,隐密地让频婆娑罗王每天吃酥蜜面粉、饮用葡萄果汁,让频婆娑罗王得以继续存活。可是后来这件事被阿阇世王知道了,阿阇世王非常生气,拿着利剑就要去杀害他的母亲韦提希夫人。
这时有两位聪明的重要大臣,一位名叫日月光,一位叫作耆婆,就向阿阇世王禀白说:“我们听过婆罗门的经论中说,这一劫从开始以来有一万八千个恶王,为了贪图王位而杀害了父亲以僭夺王位,却从来不曾听说,有国王无道到要将自己的母亲杀害,君王如今要做出这样违逆伦常的事,真是沾污了王族贵族尊贵的种姓,臣等无法忍受这种屠夫刽子手的行径,我们都不应该继续住在这里。”说着,两位大臣就手按着剑坚定地退去,准备离开而不再辅佐阿阇世王。
这时阿阇世王惊慌害怕了起来,因为耆婆是他十分倚重的重要大臣。他问耆婆:“你不再帮助我了吗?”耆婆就再次劝诫阿阇世王:“大王!您一定要审慎行事,千万不可杀害了您的母亲,造作了违逆伦常的事啊!”阿阇世王听了耆婆这样再次劝诫,才放弃了要杀害母亲的念头,然后将韦提希夫人幽闭在深宫,不得再出去走动,也不能再去见她的丈夫频婆娑罗王。
韦提希夫人因为遭逢如此重大变故,完全厌弃娑婆五浊恶世,于是恳求 释迦世尊教导她,观想求生净土的法门;于是 世尊就为她宣说观想念佛求生极乐世界的法门,这就是净土法门中极为重要的一部经典《佛说观无量寿佛经》的缘起。从这则经典中的记载,也可以看出在古印度,杀母较之杀父更为社会伦常所不容,杀母的罪当然要比杀父重。所以成就杀母逆罪,在无间地狱中的时间,将会比杀父更为长久。
其次,如果杀阿罗汉,罪又比杀母重。这在《梵网经》所列的七逆,就是出佛身血、杀父、杀母、杀和尚、杀阿阇梨、破羯磨转法轮僧以及杀圣人中,那就相当于是杀圣人;是指杀阿罗汉或杀初地以上在家、出家的胜义菩萨僧。这其中如果是杀诸地菩萨,罪就比杀阿罗汉重,因为阿罗汉舍报就入涅槃,除非他已回小向大转变成为修大乘佛菩提道的菩萨,否则仅此一生能利益的众生是有限的;而诸地菩萨在入地之前,就已断尽我执思惑,烦恼障习气种子已不再现行,有能力能入无余涅槃解脱三界生死,但因勇发十无尽愿,纵使虚空有尽,而利乐众生的愿却永无穷尽,因而留惑润生永不入涅槃,世世再来受生。从入初地开始,直到成佛的两大阿僧只劫,能利益的众生无量无数,不可限量。
再者,从阿罗汉与菩萨累积的福德与智慧资粮的差异来说,诸地菩萨早在六住位将满心而明心见道前,从初住位就已开始外门广修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的菩萨六度;明心不退入第七住位后,进入内门广修六度万行,持续经过了十住、十行及十回向位,前后整整一大阿僧只劫都在这上面修,乃至入地后还是继续修这六波罗蜜多,甚至加修方便、愿、力、智四波罗蜜多,再经两大阿僧只劫以圆满六波罗蜜多。而阿罗汉虽然断了我见,进而更断了我执,能出三界轮回生死,却不以修习六度波罗蜜为必要,纵有所修也是随缘而修,所以他所具有的福德资粮比之诸地菩萨,可谓相差不可以道里计,差太远了。
又菩萨修学佛菩提道,于六住位明心见道时,已证法界实相心如来藏的总相,发起根本无分别智的总相智,有了大乘无生忍;然后从第七住位开始,修学别相智,广修后得无分别智,直到见道通达进入初地,这时对于佛菩提道修学的内涵与次第已经完全清楚,真正开始修道位道种智的修学;接着分证诸地无生法忍,地地增上直到圆满道种智,究竟成佛具足一切种智。
而阿罗汉所证的智慧称为一切智,不论是属于慧解脱或是俱解脱的阿罗汉,都是由于声闻一切智中的十智或九智而得解脱,证得解脱果。一切智的十智就是世俗智、法智、类智、苦谛智、苦集谛智、苦灭谛智、苦灭道谛智、知他心智、尽智还有无生智。其中这个知他心智,并不是在讲他心通,而是说从自己所证的智慧,来了解众生的心境,那叫作知他心智。那九智则是十智中少了无生智;虽然有解脱果的身证,但是没有无生智,他就不能为众生说法。这声闻的一切智,都属于出三界生死的解脱道智慧,但却只是佛菩提智里面的极小部分的智慧,只能断分段生死的烦恼,完全不涉及法界实相的亲证,不牵涉到佛菩提道所讲的无生法。因此阿罗汉纵使证得声闻解脱智的十智具足,对于大乘菩萨所证的般若总相智,尚且不能稍稍了知,何况之后的别相智及种智。
反之,修大乘佛菩提道的菩萨,见道明心必须先证第八识如来藏,然后就能现起般若智的法智与类智。再由这般若的法智与类智,必能同时发起解脱果十智中的苦、集、灭、道智,还有知他心智。然而就佛菩提道修学来说,这还只是相见道位修证的别相智而已,到了见道通达入地前,必定会具足解脱果的十智。所以从智慧证境来比较,阿罗汉与诸地菩萨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更何况重要的是,声闻法是要取灭的,证得阿罗汉果后,他如果不灭除蕴处界,就不是证无余涅槃,不但蕴处界要灭掉,所证的解脱智十智也全部要灭掉,才能够入涅槃。因为如果这十智不肯灭,他就必须保持着意识心和意根,才能使声闻解脱的十智继续存在。当他必须保持着意识心与意根,就必须重新再入胎,那他的生死流转可就永远要持续下去。所以阿罗汉若是要行涅槃行,到临命终的时候,是要把包括自己所证的解脱智十智在内的一切全部都给灭掉,结果就是解脱道的所修与所证,就连阿罗汉自己也无法住持。反而是要修证含括了解脱道的佛菩提道的菩萨们,因为永不入涅槃,而能同时住持解脱道的法道。从这以上的种种的理由,就可以证明平实导师在《优婆塞戒经讲记》中说:“杀诸地菩萨的罪业,又比杀阿罗汉重。”确实是诚实语,绝非虚诳语。
《梵网经》中的七逆,比五逆增加了杀和尚及杀阿阇梨的罪,这两个罪与杀圣人的罪来比较,因为和尚是指修学佛法的受业本师、亲教师,也就是一般所说的导师。而阿阇梨则是受业时教授威仪的轨范师、教诫师,都是我们佛道修学的师长,跟父母一样是属于报恩田。如果造作了杀和尚及杀阿阇梨的逆罪,原则上罪业应该不比杀圣人重。但是如果自己的和尚或阿阇梨,本身就是初地以上的圣人,也就是以犯七逆罪的对象来说,他同时兼有了和尚与圣人,或阿阇梨与圣人的身分,这时如果犯了杀和尚、杀阿阇梨的罪,那就有所不同、逆罪的轻重会依照和尚、阿阇梨所证菩萨阶位高低而定,结果一定比单纯杀一位相同阶位的圣人,所得逆罪还要来得重。比如说:和尚、阿阇梨是初地菩萨,那杀和尚、阿阇梨的罪,一定会比同样杀一位初地菩萨,但他不是自己的和尚、阿阇梨来得重。因为已证初地的和尚、阿阇梨,既是功德田也是我们的报恩田,是兼具这两层重要的身分缘故。
再来说出佛身血重杀罗汉,学佛人应该要知道,三宝以佛为主,所谓“佛为法本,法从佛出”,有佛而后有法,而后有依法修行的僧众。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应身佛来此世间,示现八相成道,宣演三乘菩提妙法,众生再怎么修行,也无法真正证涅槃得解脱。古时印度外道很多自称证涅槃的,然而他们所称的涅槃,不出欲界中离语言相的离念灵知,乃至初禅等至位到四禅等至位中一念不生的境界,根本还在三界中,何来解脱呢?直到 释迦牟尼佛出世弘法,才有人归依佛,闻佛开演声闻解脱道之法而真正证涅槃。所以声闻解脱道之法皆从佛出。声闻解脱道的法如此,那连证得声闻极果的阿罗汉都不知不证的佛菩提道的法,当然更是从佛出,以佛为根本。既然没有佛,就没有证果的阿罗汉,也没有诸地菩萨的修证,当然造作出佛身血的逆罪,就重于杀阿罗汉或诸地菩萨的杀圣人了。
另外,我们之前也举了经文说:【色身是法身器故,法身所依故;若害色身,则得逆罪;不以色身是佛,故得逆罪。】(《大方便佛报恩经》卷6)所以出佛身血,通常是指伤害应身佛的色身。这除了 释迦牟尼佛在世时的提婆达多外,就没有第二人了。但是应身 释迦牟尼佛,出世说法的一大事因缘,就如《法华经》中说,要开示佛之知见,让弟子们得以悟入佛之知见,目的就是:“欲令一切众,如我等无异。”(《妙法莲华经》卷1)就是要让一切众生,都能够得真实解脱,乃至究竟成佛。而这个十方诸佛共同的知见,正是众生各个具有在圣不增、在凡不减、永不生灭的第八识如来藏真如心。因为如来藏才是菩萨历经三大阿僧只劫成就佛道的所依,所以如来藏法就是诸佛正法。如果有人破坏如来藏这个 释迦世尊的正法,例如:否定第八识如来藏真实存在,说如来藏是外道梵我、神我思想的复辟,就是告诉大家,如来藏是不可知、不可证的虚妄法;那么学佛人听了之后,对于学佛首要,就是悟入第八识如来藏就会产生怀疑,甚至连 佛陀开示如来藏妙义的真实正法都不信受,不能心得决定,就不愿意依法实修实证,结果应身佛出世说法度众的目的就无法达成,祂示现人间就全无意义了。那不就等于在应身佛身上搞破坏,甚至刺了应身佛一刀一样吗?
因此平实导师在《优婆塞戒经讲记》中提到:“佛不在世时,破坏正法也是出佛身血。”就是在说明这个道理。然而导师在这里,所说的破坏正法,如果加以细分,则应指 世尊演说的二乘菩提解脱道的了义法,如果破坏的是大乘佛菩提的究竟第一义法,像般若及方广唯识的二、三转法轮如来藏妙法,那这个破法罪,当然也是出佛身血。然而就如我们之前引据《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中圣教开示:毁破般若波罗蜜的人,世尊叫他污法人、坏法人。说破坏大乘佛菩提究竟第一义法的人,他未来所要承受罪业之重大,绝非单纯犯逆罪的人可以比拟的。
最后来说破僧复重出佛身血,就是逆罪中以破僧罪最重。这里破僧,依我们之前在“佛教戒法中的破僧逆罪”这一集节目中,我们根据《梵网经》七逆罪中的破羯磨转法轮僧所作的说明,知道这破羯磨转法轮僧,就包括了破坏羯磨的僧众,还有第二种是破坏诽谤主持羯磨的菩萨僧,以及第三种就是破坏诽谤转法轮僧,有这三种情形。
但是时间的关系,只能够留待下一集节目当中再为大家解说了。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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